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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況下,呼吸機可在導致患者呼衰病因已糾正、感染得到控制、生命體征已平穩(wěn)、各器官功能已改善、恢復自主呼吸等情況下撤離。撤離呼吸機的4個步驟包括脫機、氣囊放氣、拔管、繼續(xù)吸氧,具體如下:
1.先脫機:在撤離呼吸機前,患者需以低壓力水平持續(xù)進行自主呼吸試驗120分鐘。若患者符合撤機指征,如呼吸頻率小于25次每分鐘,潮氣量大于250毫升等,可進行下一步拔管前準備;
2.放氣:對患者進行氣囊漏氣試驗,對比患者潮氣量的變化,評估風險,若試驗呈陽性則應慎重拔管,若試驗呈陰性則可以拔管;
3.拔管:再對患者進行T管試驗,利用裝置加溫濕化吸入氣體,讓患者處于自主呼吸狀態(tài),評價患者呼吸功能;
4.吸氧:在進行T管試驗后,對患者加用氧療,若停用期間生命體征平穩(wěn)則可撤離。